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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装修擅改房屋承重结构罚款1万

2012-11-23地板行业网

  危房不能出租、砸承重墙危及楼层安全将被罚款一万元……昨天,郑州市政府召开的《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》新闻发布会,从2012年12月1日起,这些有关“房子安全”的新规开始实施。□东方今报记者 刘长征 董彩红   ○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罚款1万   很多市民为了家里装修好看,改造房屋内部结构,有的甚至将承重墙都打掉。今后,这种行为将明令禁止。   根据《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》,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;擅自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;降低房屋底层室内标高;安装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设施设备这4项规定的,将由市、县(市、区)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拒不改正的,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。   ○房屋达到一定年限要定期“体检”   很多人对于自己老房子的年龄虽然了如指掌,但对于老房子的“健康状况”却不清楚。   如果你的房子出现以下状况,那么就该赶紧去给房子做做“体检”了: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,应当每隔一年进行一次鉴定;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、体育馆、商场、影剧院、宾馆、地下停车场(库)等大型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,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一半以上的,每隔5年进行一次鉴定。   ○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不得转让出租   如果你的房子经鉴定为危房,在房屋治理期间或者恢复正常使用前,不得转让、出租或者作为周转用房。  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,已无修缮价值,暂时不便拆除,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要停止使用;对整幢楼有危险且无修缮价值,需立即拆除的房屋要整体拆除。另外,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,应当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。   如果危险房屋为唯一居住用房的,房屋所有权人、房屋使用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申请临时过渡性住房。